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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投标承诺书3篇

2023-06-07 08:27:02条据书信访问手机版

投标承诺书 篇1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xx-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篇2

(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篇3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一旦我公司中标:

1、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迅速开始工程准备工作,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内完工。

2、根据我公司的实力及技术水平,我公司有信心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3、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我公司不能在合同工作日内完工,我公司愿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全部费用和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工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扣违约金,但最终累计支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