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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第二季度总结

2023-04-27 14:00:01工作总结访问手机版

煤矿第二季度总结1

1、矿针对井下作业场存在的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原有防护设施基础上,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并增加除尘风机和多到净化喷雾全方位降低作业场所粉尘的含量,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监测合格率达到92%。

2、对上岗前、在岗期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岗前及在岗期的从业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及考试成绩存档,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

3、根据矿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制度,并派专人管理,确保“台账”规范。并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本季度,我矿的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保持了平稳发展。但我们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为矿井安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煤矿第二季度总结2

一、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并明确职责。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矿长)、管理人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

二、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办公场所、经费和各项保障按规定落实,同时配备4名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制定确保了我矿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职业健康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基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基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基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基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我矿每年及时、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

我矿在20xx年第一季度中虽然取得的一定的成就但是与要求想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不够深入,抓得不紧;

二是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是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差。

四是职业安全健康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以解决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