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聚焦“一核三翼七支点”新型城镇化目标,统筹地上、地下两个空间,科学规划生产、生活、生态三个布局,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绣花功夫”实施微改造、精提升。推进城市更新九大行动,改造75个老旧小区,启动城市阳台及鸭子池水上乐园、环盐湖道路建设,打通学苑路北延、大禹街西延、槐东路等“断头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姚暹渠排洪通道改造、涑水河下游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实施河东历史文化展示中心、晋南盐商文化街区等项目,彰显文化底蕴,传承河东文脉,让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水电路气暖厕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数字乡村示范村。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提升改造农村公路600公里。完成4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建制镇全覆盖。提升农村自建房质量,保护古村落和乡村传统风貌。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连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完善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紧盯“三类对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文旅康养、电商物流、运动休闲等特色小镇,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加大农业保险开发力度,丰富产品和服务,扩大价格险和灾害险覆盖面,为广大农民撑起“保护伞”。
第2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强化项目谋划。紧密跟踪对接中央、省投资政策和扶持方向,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六新”“两新一重”以及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大项目好项目。充实完善“四张清单”,用好“四库”模式,力争全市谋划库规模达到万亿元;储备库规模4300亿元,产业项目个数占60%以上,项目年度转化率超过20%;建设库年度计划投资达到年度投资任务倍以上;达产达效库年度计划项目竣工率超过70%。
强化招商引资。实施“双基双创双百”计划,鼓励“链主”企业、头部企业以商招商、集群招商、产业链招商,抓好招商队伍深入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等区域开展招商活动,全年项目签约额3000亿元以上,当年签约当年开工率超过60%。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设立产业招商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强化推进保障。落实“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及领导干部“一联五”包联机制,切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压实各级投资责任,加快垣曲抽水蓄能电站、运城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全力跑出“加速度”,用一个个项目的投产达效撑起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
第3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构建创新人才集聚优势。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引育留用”政策,推行人才引进“三个计划”,建好市校合作“12大基地”,深化“运才兴运”专项行动,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待遇留才力度,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攻坚关键核心技术。落实好揭榜挂帅制,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实行结题验收备案制,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赋权。聚焦“合汽生材”新兴产业成链集群发展,精准对接能源革命、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与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加强镁合金薄板加工、电机绝缘系统等10项关键技术攻关,解锁更多原创性科技成果,把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发展“最大增量”。
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全面加快建设北部黄河金三角(运城)创新生态集聚区,启动东部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重点项目工程。推进“111”“1331”“136”创新工程,以建设“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为契机,高标准建设10号山西智创城,建好运城碳中和产业研究院,新建9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创新平台。发挥运城科技大市场公共服务作用,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超过40亿元。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滚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全年新增20家、总数达到220家。鼓励企业创新,重点支持中磁科技、中设华晋等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天海泵业、复晟铝业、银光华盛等申报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提升工程,引进风投、创投,推动研发活动全覆盖、上水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我们就是要以创新赋能、用人才聚力、携科技提速,奋力书写“无中生有”的新传奇!
第4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55.加强企业工资调控。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省发布的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部分职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协商提供依据。(市人社局负责)
56.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清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按照国家和省部署,适时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教育局配合)
57.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倾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58.保障工资支付。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优先保障工资支出。县级工资预算纳入全市“三保”预算审核范围,指导县级优先保障工资支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对财力困难的县区在资金调度上加大倾斜力度,确保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第5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压实“四方责任”,持续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管控,切实筑牢“人、物、环境同防”安全防线。做实做细各项预案,强化流调溯源、社区防控力量储备,继续加强疫苗接种,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毫不松懈加强安全生产。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确保不出现“责任真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千方百计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快科技强安步伐,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配备,增强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管理能力。
一以贯之加强社会治理。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全科网格”全覆盖,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矛调中心运行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强化“控新治旧”。畅通“12345”热线和政府网站留言渠道,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响应、事事有回复。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全力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抓好药品、能源、网络等领域监管,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6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八)现代商贸(商贸服务专班负责)
31.激活消费潜力。鼓励企业通过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手段拓展线上市场。(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2.推进消费商圈建设。推进运城市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建设,开展市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创建,完善社区便民消费设施供给。(市商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33.健全县域商业体系。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建设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着力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强化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推进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市商务局负责)
34.推进老字号传承振兴。支持老字号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传统文化基础上,打造“老字号国潮”产品。推动运城市中医药、工艺品等优质、特色企业纳入“老字号”企业,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融合发展。(市商务局负责)
35.促进汽车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开展汽车下乡和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动。积极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激活二手车交易市场。(市商务局负责)
36.增强住宿餐饮服务能力。打造星级旅游饭店,鼓励各地发展“小而美”特色住宿业态,打造特色主题民宿品牌。支持本土餐饮领军品牌做大做强,打造“河东文化系”菜肴,支持以智慧餐饮、中央厨房等模式开展连锁经营。打造旅游餐饮首店经济,支持知名旅游餐饮品牌在运城市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快闪店等。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市商务局、市文旅局负责)
(九)文旅体育(文旅体专班负责)
37.丰富文旅产品服务供给。制定《运城市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2023年新创建1~2个4A级景区和2~3个3A级景区,布局6家文旅康养示范区,建成3~5个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实施运城人游运城计划,推出一批疫情常态化下的一日游、两日游和多日游旅游线路产品。(市文旅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38.培育文旅体消费热点。加快运城市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打造盬街、水峪口等一批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和圣天湖、黄河大梯子崖等一批运动休闲精品景区,发展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提升城市夜间“烟火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推动文旅业态升级。(市文旅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体育局配合)
39.优化文旅营商环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文旅局、市财政局负责)
40.打造重点文旅项目。着力打造关公文化产业园、池盐文化博览园、永乐宫文化创意园、新境市民广场等一批核心旅游项目。彰显后稷稼穑、嫘祖养蚕、关公忠义等标志性文化符号,建设22个“一名人一馆、一典故一馆”。(市文旅局负责)
41.实施旅游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快培育新兴文化产业,推动建设关公文化产业园、澄泥砚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集聚区。实施中小微文旅企业孵化培育计划,扶持一批“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小而新”的文旅企业。支持文创企业创品牌、出新品,鼓励文保中心、博物馆、运城学院等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参与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推动“运城礼物”旗舰店成为4A级景区标配。支持各类文艺院团、文旅企业采取合作、引进等方式推出具有消费潜力的演艺项目。(市文旅局负责)
42.健全赛事体系。大力发展品牌体育赛事,支持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建立健全“互联网+赛事+服务”模式,引领体育消费潮流。组织开展各项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43.加强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推进体育公园和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推动健身场地共建共享。提升体育场馆使用效率,持续推进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家庭服务
44.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鼓励骨干家政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开发用工市场,通过连锁经营和兼并重组,跨区域增设经营网点,扩大优质服务规模。深化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家政服务行业机制。(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健康养老服务
45.开展养老服务品牌创建。建设2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1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提升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争取创建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2~3个,养老服务模范机构6个。开展示范社区养老服务品牌、示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养老服务社区、示范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6.推进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和家庭照护床位建设。针对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需求,对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市民政局负责)
47.优化提升健康管理服务。发挥家庭医生作用,优化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大力推行长处方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签约慢病患者一次性开具4~12周长处方。(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负责)
(十二)房地产业(房地产业专班负责)
48.保障房地产用地供应。指导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科学合理编制实施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保持商品房用地供应充足均衡。深入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拓展住宅用地供应空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市住建局配合)
49.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一件事”集成服务,全面推行“一个项目、一套审批服务方案、一张材料清单”,加快新建项目开工建设。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审批,推动商品房建设周期由36个月压减至24个月,加快推动房地产项目落地建设,增加投资强度,降低开发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50.提升住房品质。落实山西省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住宅建设标准,引导企业按照“一控二降三提升”原则(适度控高度,降密度、容积率,提升建设品质、住区环境品质、公共服务品质)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市住建局负责)
51.促进住房消费。积极搭建团购平台,引导机关、企事业人员集中选择购买一批商品住房,提振市场信心。积极组织房博会、房展会,引导开发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优惠促销活动,支持居民家庭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推动刚性住房向改善性住房迭代更新。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增长。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市财政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配合)
(十三)婴幼儿托育
52.加快托育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托育机构网上备案工作,力争托育机构备案数达到40家。深入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活动,建成4个以上示范托育机构。(市卫健委负责)
(十四)教育培训
53.完善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主动增设或建优建强养老、托幼、旅游、家政等服务业相关专业,为全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培育建设共享型、高水平、专业化的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人才和技术技能支撑。(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54.深化体教融合。鼓励采用校企合作形式推动体教融合,在学校体育场馆共建共管、共建高水平运动队、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竞赛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打造体教融合示范学校。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运动普及开展。(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
第7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一)现代金融(金融业专班负责)
4.加大金融支持服务业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负责)
5.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电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制造业绿色升级、农业领域绿色发展、绿色低碳技术进步、市属国企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绿票通”再贴现业务。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落地见效。(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负责)
6.更好发挥保险功能。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创新发展农业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推广完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机制,扩大政策性保险受益面。(运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负责)
7.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实施运城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倍增”计划和运城市2023年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突破行动,完善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畅通服务绿色通道,加大企业培训力度,开展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落实上市挂牌财政奖励,加快运城市企业上市步伐。(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负责)
8.强化体系化普惠融资担保服务。推动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到2023年达到5亿元以上。以吸收合并为主要方式,推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一体化运营。参与建立融资担保体系银担合作、担担合作信息化信用共享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困难行业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二)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专班负责)
9.提升交通运量。引导客运企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定制客运,为群众出行提供差异、便民、优质、快捷的运输服务。做好疫情防控下生活、生产重点物资的保通保畅工作,保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市交通局负责)
10.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实施《运城市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优化网络货运发展环境,激发网络货运市场活力,提高网络货运车、货平台交易比重。2023年在运城市注册的网络货运公司达到8家以上。(市交通局负责)
11.发展航空运输新业态。优化航线网络结构,合理安排好航班增量计划,整合航空公司相关政策和特色资源,加大市场推介力度。(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负责)
12.创新农村寄递物流模式。开展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2023年底实现全市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13.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集散能力突出、公共服务完善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制造业、农产品、快递、医药、大宗商品等五类专业物流基地,打造物流产业发展创新试验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4.完善寄递末端网络。加快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和社会第三方企业共同建设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等末端节点布局,推动智能投递设施、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三)科技服务(科技服务专班负责)
15.加快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合汽生材”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聚焦重点产业,组织认定一批具备技术辐射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市级创新平台,新建10家市级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鼓励支持山西农业大学棉花研究所申报建设油料作物省级重点实验室,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6.发展培育科技孵化载体。持续完善以智创城为载体的“双创”体系,推进智创城建设,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次孵化体系。推进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7.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完善运城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用好省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专利实施转化项目,推进运城科技成果与专利信息运营服务平台对接全省联网运行。(市科技局、市市场_负责)
18.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滚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进高企申报质量提升工程,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2023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科技局负责)
(四)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专班负责)
19.夯实大数据基础能力。持续推进5G网络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2023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5000个。推动城域骨干网建设,加快城市高水平全光网络建设,升级骨干传输网,扩大千兆光纤网络覆盖范围。(市工信局、市通联办负责)
20.拓展数字融合应用。加快推动5G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服务、数字治理三大领域的5G赋能,重点推进5G+智能煤矿、工业互联网、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智慧城市应用创新。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发展,推进数据资源、算力资源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创新应用。(市通联办、市工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21.扩大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应用范围。支持全市企业申报工业互联网行业型、综合型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做好二级节点应用推广。鼓励标识服务企业围绕特定行业,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的应用支撑能力,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和质量管理水平。(市通联办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五)高端商务(商贸服务专班负责)
2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继续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大力发展乡村e镇,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县乡村共同配送,推动电商企业集聚发展。推进农村电商强县、农村电商强镇建设,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市商务局负责)
23.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高标准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力争2023年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达到20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24.推进商务咨询发展。积极发展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信息技术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促进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深化拓展国家商标受理运城窗口商标业务信息咨询指导服务职能,推进全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布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融合”规范提升,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市场_负责)
25.做大做强会展品牌。聚焦运城市产业特征,支持和培育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工博会、医博会、关公文化节等专业优质展会,逐步使其成为运城市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市商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负责)
(六)节能环保服务
26.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27.拓展服务领域。打造果品蔬菜、饮品酿品、主食糕点、中药材、肉蛋制品五大产业集群,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围绕小麦、苹果、蔬菜、中药材、生猪等优势产业,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完整完备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全产业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配合)
28.深化农业生产托管。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扩面提质增效,指导稷山县、新绛县珍粮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做好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高质量完成36万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9.实施农业服务组织倍增计划。实施《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扶持、监测、评定等工作。积极申报2023年省级示范联合体,对2023年认定的省级示范联合体予以奖补。2023年全年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级4个,推荐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0家。新认定3~5家左右省级示范联合体,省级示范联合体总数超过23家,内部成员单位超过230个,带动农户超过10万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0.畅通融资渠道。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运城市乡村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制定实施《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激活农村资产价值,实现农村资产的数字认证,解决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打通金融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动各金融机构对接农服平台。(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运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负责)
第8篇:运城市工作计划
59.开展提质增效十大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开展消费提质扩容升级、乡村e镇培育、网络货运发展、金融提振赶超、房地产优服务促稳定、数字化场景拓展、文旅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养老惠民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以精准有力举措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纵深发展。(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60.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围绕信息、交通、科技、人力资源、商务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培育,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计划。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引导企业快速成长。挖掘新的增长点,加大潜力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企业遵守统计法规,如实申报,确保升规达限企业及时增补入库。(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61.加快推进集聚区建设。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要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立足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创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2.推动两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促进制造企业向创意孵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共享制造、售后服务等产业链两端延伸。(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
63.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推动标准化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加强“山西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市市场_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