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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2023-05-04 20:42:01策划方案访问手机版

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

目前,牲猪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做好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防止动物疫情区域性发生和流行,高标准完成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我镇动物疫情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山羊痘、猪瘟、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六种强制病种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5%以上。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布置安排,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时间为9月10日开始到11月31日全面结束。我镇具体安排如下:

1.9月10日—9月12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

2.9月13日—10月15日,注射牲畜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疫苗。

3.10月16日—10月31日,猪瘟、牲畜口蹄疫、鸡新城疫、山羊痘免疫。

4.11月1日—11月5日,自查,各种疫苗补注。

三、工作要求

1.做到五个不漏,八个100%。五个不漏为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八个100%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山羊痘、猪瘟、禽流感、鸡瘟、口蹄疫六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防疫员入户注射率达100%,入户卡张贴率100%,挂标率100%,免疫档案登记100%。

2.确保免疫效果。做到有效注射疫苗,科学保管疫苗,按使用说明规定稀释疫苗,注射正确剂量,确保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在75%以上。

3.严格消毒,规范操作。

严格消毒。所有防疫器械必须按规定消毒后才能使用,必须坚持一栏一针头;进入农户后换农户家的鞋或用消毒液消毒自己的鞋,卡耳钳必须用消毒液浸泡。

规范操作。要确保免疫接种的畜禽是健康的,在注射时要稳、准、足。

4.规范填写免疫证,建立完整免疫档案。填写免疫证要按空填写,免疫档案要逐行填写,每户每组每村要有合计,以村为单位,填写要实事求是。

5.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工作。按上级要求,集中免疫期间,各防疫员要在每个星期五下午5点以前将本周的防疫数据报给站长,站长报县局。要求一星期一报,少一次对防疫员罚款50元。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防疫期间,镇防治重大疫病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防疫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动物防疫站加强防疫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跟踪工作。站长加强防疫监管;每星期召开一次防疫小结会。

2.广泛宣传,家喻户晓。防疫站印发入户宣传单,各村(居)委会要张贴宣传标语。

3.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防疫工作效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支书为各村的第一责任人,各村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所有防疫员和镇动物防疫站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本次防疫工作纳入镇政府对村的年度考核,出现问题,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防疫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年存栏20条以上的养殖户明确由专职防疫员刘俊明负责防疫注射和监管养殖户规范填写养殖档案。

4.坚持督查制度,确保秋防工作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1日—10月3日,站长组织开展自查。

(2)10月12日—10月13日,由镇政府、镇动物防疫站组织对各村开展交叉检查或督查;并发督查通报。

(3)11月底,由镇政府组织秋防验收检查。

(4)随时迎接县级以上单位的督查、检查。

5.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继续实行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坚持绩效与待遇挂勾。

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臵”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鸭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全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疫情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鸭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疫情不发生,确保有疫不扩散,其他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免疫密度要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鸭瘟免疫密度规模养殖场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3免疫质量目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鸭瘟、鸡新城疫等六种疫病群体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其他动物群体有效免疫保护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4、免疫标识及免疫档案:档案填写规范,标识佩带率达到100%,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5、动物免疫档案网络平台填报:网络填报工作,与纸质免疫档案相符。

三、春秋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xx年3月10日开始至xx年4月25日结束,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xx年9月10日开始,到xx年10月25日结束,集中免疫完成后上报免疫注射统计表(表11-表12)。实行月月补免工作,每月31日前上报补免报表,xx年6月30日和xx年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报表及全年工作报表(表1-表7)。

四、抓好组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抓好组织工作

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乡镇要认真组织召开春秋防疫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做好村防疫员的动员和培训工作,把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防疫经费,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定20xx年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计划,落实好防疫专项经费,确保疫苗配套、疫苗监测、免疫反应处臵、防疫员补贴、培训及其他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3、开展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

疫苗、防疫物资到位后,各乡镇尽快组织开展免疫工作。一是做好疫苗、物资发放登记,建立疫苗发放登记台帐。对

有疫苗保存条件的乡村,可一次性领取疫苗,不具备保存条件的随时使用随时领取,确保疫苗质量;二是加强家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督和指导。有条件开展自行免疫的畜禽养殖场,可在乡镇畜牧兽医站领取疫苗,按照疫苗程序进行免疫,不具备条件的由片区防疫人员负责免疫;三是对散养畜禽开展集中普遍免疫,对新增补栏畜禽进行健康检查,有病、有孕的畜禽暂不免疫,病愈、分娩后实施补免。免疫中做到注射部位准确,疫苗剂量足,不打空针、飞针,确保免疫质量。免疫接种后祝福畜主加强饲养管理,发生免疫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四是做好免疫标识佩带工作。

凡是免疫过的牲畜一律实行佩带标识,未经免疫的不能佩带标识;五是做好免疫档案登记工作。畜禽免疫后档案的填写要求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如免疫时间、免疫动物、疫苗名称、免疫数量等,登记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六是实行分片指导、包干防疫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建立防疫员报酬与绩效挂钩机制。

4、加强疫病疫情监测

加强疫病免疫质量监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鸭瘟、鸡新城疫免疫27天后,进行免疫抗体抽样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按时完成全年疫病监测任务,同时做好疫病监测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提高预警能力。

加强疫情监测。春秋两季是动物疫病易爆发流行的季节,各乡镇要严格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特别是做好口蹄

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鸭瘟、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养殖大户、动物交易市场、交通沿线的疫情监测和排查,要实行专人负责。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严格按照疫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报告动物疫情。按照应急预案和疫情处臵技术规范的要求,本着“旱、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臵,对病死动物,要严格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措施进行处理,决不留下任何隐患。需从外地引进种用动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引种审批手续。

5、加强防疫督察

防疫期间,县局将组成督查工作组,按照《防疫责任制》、《20xx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采取不告知、不定点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是检查各乡镇防疫组织开展情况;二是检查疫苗、物资保管与发放情况;三是检查免疫、标识佩带和免疫档案建立情况;四是检查动物免疫档案网络平台填报情况;五是检查免疫反应死亡及处理情况。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年终考核及兑现各村级防疫员经费的依据。

6、抓好规模场疫病防控工作

乡镇相关业务部门要亲自抓好辖区内规模养殖场(饲养猪50头、牛20头、羊30只、鸡1000羽、鸭2000羽、鹅200羽以上的养殖场户)的疫病防控工作,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动物饲养管理、免疫、监测、消毒等方面的技术工作。确保规模养殖场饲养规范、无疫情发生、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7、抓好防疫示范村建设

乡农业服务中心要抓好两个防疫示范村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耳标佩带率100%,建档率100%。

8、抓好实验室建设,做好技术执政工作

要将兽医实验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提高监测、诊断水平和实验室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规范和完善实验室的运作和管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技术执政作用,争取在动物疫病监测和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方面有大的突破。

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为了认真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各级各部门和各村(居)务必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力度,确保我镇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镇成为无重大动物疫病清净区。

二、工作目标

1.全镇禽流感、猪瘟、牲畜口蹄疫、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常年免疫密度达100%,规模养猪场猪链球菌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牲畜挂标率、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家禽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同时要求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进入流通的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年内全镇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

4.春季集中免疫在4月底全面完成(3月20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的免疫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工作,随后再开展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等其他疫病免疫和补免工作),秋季集中免疫在11月底完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刘琴为指挥长,副镇长王升为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实行责任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组,动物防疫员逐户逐栏打针、卡耳、发证、建档。与驻村干部、村干部、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状,纳入目标管理。驻村干部、村干部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动物防疫员一起进村入户进行免疫工作,保证免疫进度。实行驻村干部、村(居)干部保免疫密度,动物防疫员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

2.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强制免疫。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长期经常性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情绪。务必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规定的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书面告知常年存栏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依法自行做好免疫工作,并监督其严格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规范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和常规病种的免疫工作,实行风险责任自担。对中小规模养殖场加强动物防疫监管,要求公示动物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建立免疫和养殖档案,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3.加强疫情监测,完善应急处置。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及报告。由村(居)书记任动物疫情测报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现动物疫情要及时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镇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建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备队。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果断处置疫情。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32304、13975977094。严格执行举报核查和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照预案规定,果断处置疫情,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防止疫情扩散和人员感染。

4.广泛宣传。各村(居)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贯彻动物防疫会议精神,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让全镇人人知晓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知识,改变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畜禽实行圈养,搞好环境卫生,改变病死畜禽乱抛弃的陋习,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

5.坚持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免疫结束后,要扎实做好新填栏畜禽、免疫已过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动物防疫员要根据母畜台帐,搞好窝边注射和市场补注,以保证常年免疫密度。

6.团结协作,以检促防。行政、公安、工商、市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流通监管,对出栏的畜禽必须严格实行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凭免疫证、检疫合格证、消毒证、非疫区证明等“四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值班工作,同时做好检疫日志登记填写,确保全年产地检疫率达到70%以上。

7.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为使“免疫为主”的综合防疫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目标管理。在责任期内,因思想麻痹、防疫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疫情频繁发生、导致疫情扩散,经上级检查不达标或出现重大动物疫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春秋两次集中免疫期间村(居)干部不带队的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数并扣发带队工资;经镇组织的督查中,对未在岗或免疫密度未达标的村(居)、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罚100元每次;动物免疫进度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免疫项目的`罚动物防疫员200元每次;经上级抽查各项指标均达标被通报表扬的奖该村(居)、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500元每次;被通报批评的罚村(居)200元每次,从动物防疫工作工资补助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对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罚500元每次;经上级检查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不在岗或免疫出现空白村的实行待岗处理。

8.村(居)干部带队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工资补助。根据各村(居)人口多少进行补助,人口在950人以下的村(居)补400元/年;人口在951-1400人的村(居)补500元/年;人口在1401人的村(居)补600元/年。

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4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镇20xx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现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经费投入、体系建设、督促检查等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防控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严格实施监测、免疫、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单项目标

1、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常年免疫密度在1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证明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我镇秋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月上旬进行动员,9月份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集中免疫任务。

2、疫情监测。坚持部、省、市计划与地方计划相结合、定点布局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科学评估免疫效果,有效防范外来病和新发病,为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人畜共患病防控。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控制传染源,加强检疫监管,落实预防免疫,加强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有效降低H7N9禽流感、血吸虫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对人畜的危害。

4、生猪常见疫病防控。督导养殖场户践行“养重于防、防重于治、养防并举、综合防治”的防疫理念,加强饲养管理,落实预防免疫,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等常见生猪疫病的发生流行,最大限度减少疫病的威胁和危害。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强制免疫,打牢防疫基础。免疫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一是落实免疫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坚持免疫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和养殖者的责任。从规模场户开始,大力推行“政府领导、兽医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强制免疫模式,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面建立起主管部门免疫告知并监督、业主按免疫程序免疫的制度,督促其严格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对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和养殖户免疫申报的定期补免制度。集中免疫期间,动物免疫工作一定要由驻村(居)干部或村(居)干部带队入户和防疫员一起完成,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强制免疫任务。各村(居)委会要全面落实养殖户免疫申报制度,增强养殖户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并建立动物免疫申报及回访登记表,镇动物防疫站要公示免疫申报电话和监督电话,保证执行到位。二要确保免疫进度。

三是加强疫苗使用监管。动物防疫站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好免疫队伍,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要完善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

(二)抓好监测流调,提高疫病预测预报能力。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巡查制度,高度关注A型口蹄疫等疫情动态,规范疫情报告,加大疫情举报核查力度,做到“有报必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设立动物防疫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值守核查制度。

(三)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坚持把养殖场(小区)规划建设、动物防疫管理与养殖业生产扶持项目结合起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作为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来抓,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官方兽医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措施。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项目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时一律不予考虑支持,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规范检疫行为。动物防疫站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做到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100%;同时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新购置的识读器的使用,积极开展电子耳标试点工作。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创新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特别要强化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驻场的官方兽医要严把入场查验关、日常巡查监测关、出场检疫消毒关;要严格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管理,加大非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动抵达报告制度的落实力度,完善相关监管记录,阻断疫病传播;要强化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严格验证查物,充分发挥防疫堵疫职能,降低疫情传入风险。四是着力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各村(居)及动物防疫站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做好规模场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数据统计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要加强对病死动物乱扔乱弃现象的监管,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阻断向人间传播。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意识。对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官方兽医、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畜共患病防控过程中出现人员感染。二是抓好H7N9禽流感防控。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继续加强跨省活禽调运、活禽批发市场的监管和疫情监测,严禁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调入活禽,继续执行暂停商品代活禽跨省调运的指令;要对大型活禽批发市场派驻官方兽医值守,严格查证验物,并督促市场做好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工作,降低疫病风险。三是要做好血吸虫病、狂犬病、布病、炭疽、结核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犬只免疫、家畜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重点控制犬、牛羊等牲畜传染源;禁止从国内布病一类地区和炭疽病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控制疫病的传播,保护我镇人畜安全。四是健全人畜共患病联合防治机制。镇动物防疫站与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联合防治机制。一旦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样品,及时互通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依法果断处置。

(五)抓好常见猪病防控,维护生猪生产。近年来,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病等常见疫病的危害加大,镇动物防疫站要对此高度重视,统筹抓好这些常见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畜牧水产局下发的《生猪腹泻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派出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讲座,未雨绸缪,主动指导生猪养殖者科学开展疫病防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开展疫情排查。近期,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组织开展一次猪丹毒等生猪疫情大排查,详细了解当地生猪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态势,摸清流行规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三是指导养殖户重视和做好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圆环病毒病等其它常见疫病的防控工作。镇动物防疫站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方案,做好科普宣传,强化检疫监管,指导养殖场科学做好基础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开展消毒灭源,确保疫情稳定。

(六)加强应急管理,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秋冬季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增强信心,加强我镇防治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二)落实财政投入,健全防控经费保障

各村(居)委会要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秋防集中免疫时带队的开支。

(三)关注舆情动向,正确引导舆论

动物疫情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严禁越级上报。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11月中旬,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强制免疫工作部署、免疫进度、防疫站长与防疫员在位在岗和驻村(居)干部及村(居)干部带队入户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防控工作问题较多、反应问题突出的村(居),将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11月下旬,市、县将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实行重检及挂牌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初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因思想麻痹,免疫不到位,检疫监督都规范,疫情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